
新京报贝壳财经讯(记者黄鑫宇)2024年12月30日,国度金融监督治理总局山东监管局(即山东金融监管局)官网发布《对于“零首付”购房的风险辅导》。
据山东金融监管局先容,近期,“零首付”购房套路时有出现,看似拖拉合算,实则加多购房者经济劳动,潜藏诸多风险。
对于“零首付”购房套路,山东金融监管局暗意,频繁有以下三种口头:
一是“他方垫资”。由房地产树立企业或房地产中介机构事前垫付首付款,所谓的“零首付”仅仅变相将首付款进行“分期处理”,购房者需要在短期内向垫付资金方分期还款、支付利息与手续费等。
二是“高评高贷”。房屋卖方、中介机构等合并购房者作念高购房契约价钱,向银行贷出更多的款项来粉饰首付款,购房者需支付中介服务费,承担更多税费。
三是“偷梁换柱”。挪用其他种类贷款款项支付首付款。购房者向银行央求破钞贷、装修贷等,或通过中介机构等将购房者“包装”成企业主、个体操办者向银行央求操办贷,所获贷款款项用于支付首付款、中介机构包装用度等,该历程时时陪同伪造失实来去配景、账户活水等违章操作,变成贷款期限错配,存在倒贷接续风险。
山东金融监管局暗意,从上述口头不错看出,“零首付”购房并未实际处分购房者资金缺少问题,反而可能加多购房资本。同期,银行机构发现首付款起首存在问题的,可能无法通过贷款央求或提前收回贷款,购房主谈主将濒临“房贷两失”风险,以致可能涉嫌掌握贷款非法。
对此,山东金融监管局特向破钞者作出“‘零首付’购房弗成行,请警惕有关犯法违章活动”“‘零首付’购房弗成信欧洲杯体育,请凭证本身承受智商办理贷款”“挪用贷款弗成取,请按照商定用途使用资金”三点辅导。